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

"  师父欠账不还而反目

  常言道,"受人点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又说,欠债必还,欠债必早还。然而,李洪志师父偏偏与众不同,他奉行的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弟子必须为我而活,我不能为弟子",占弟子的便宜,亏欠弟子的人情成了李洪志的家常便饭,有事例为证:

  据前法轮功学员刘亚谦曝料:"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李洪志得到这辆车后,通过长春总站打电话通知我,利用我在长春市工商局车辆管理的便利之机帮助转卖车辆,最后将车辆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李洪志得卖车款近十万余,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我给垫付的,至今未还。"(《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凯风网2012-08-21)

  为了帮李洪志师父将轿车变成现金,弟子出力又垫钱,李洪志师父非但没丝毫谢意,反而还不给弟子偿还垫付出来的手续费,这样的师父谁能忍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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