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  法轮功本身也是骗子,骗子能保护骗子?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臭味相投"。意思是说,彼此的思想作风、兴趣等相同,很合得来(常指坏的)。这句成语,用在闫永明与法轮功的关系上是最恰当的了。

  先说说闫永明,号称"伟哥之父",1992年注册通化三利化工公司,短短几年光景便负债累累,无奈之下,闫永明携款潜逃,涉案金额高达2.5亿美元。潜逃后的闫永明,在国外豪赌,生活极尽奢华,把自己装扮成大款,可他口袋里的钱,都是不义之财,十足的骗子。

  再说说李洪志,原本就是一个吹小号的。创办邪教法轮功后,靠吹嘘自己有"神功",非法办班、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等物品,骗取了大量钱财。1999年10月,公安机关在湖北武汉和山东济南破获了三起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类书籍、音像制品及其它物品的特大案件,三案的非法经营额高达1.3亿元,非法获利达3886万多元。当然,这还只是李洪志骗取钱财的极少一部分。

  相比李洪志这个"大骗"而言,闫永明恐怕还只能算"小骗"。"小骗"想依赖"大骗",会是一个什么结局,可想而知。尽管闫永明对法轮功组织一掷千金,但法轮功并没有为闫永明办多少事。他们能做的,也只是诱骗新西兰法轮功人员上街为闫永明征集签名而已。或者,在法轮功网站推出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地赞扬几句,称闫永明为"英雄"。其实,李洪志根本无心也无力帮助闫永明。与其狼狈为奸的目的,是看中了闫永明口袋里的巨款。事实上,李洪志也毫不忌讳,在《2015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就曾说,"不管怎么样,他没想到捐给别人,捐给法轮功,那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是不是?当然了,真的大法弟子真相点上需要钱,他捐点就捐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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