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  一、法轮功的敛财手段

  从1992年法轮功传播以后,李洪志私自成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以研究会名义组织传播气功和办班学习法轮功等活动,通过活动收取费用,同时,销售法轮功书籍和练功物品,形成办班——出书——销售练功物品产业链,以获取巨大利润,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至1999年底,仅仅八年时间,以李洪志名义印发的法轮功书籍有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中写道:"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自1992年至1999年底出版并销售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422万元人民币"。
  同时,李洪志还大肆宣称自己有"超能力",把自己包装成神医,患病的人不需去医院,只需找他看病即可,随后李洪志在家里和辅导班的现场摆放功德箱,让看病的弟子们往里投钱,还对大家说"法轮功是最高层次的功法,但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希望大家积极捐款","有的华人团体已经捐了很多钱给法轮功了,现在还不断地有人来捐,而且金额很大,这种善举是有好报的","相信大家绝对不会错过这个精进,长功的好机会",不少法轮功弟子为了"驱病""上层次"、求"圆满"、纷纷投钱,最后落得倾家荡产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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