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  声称修炼人应该逆"常"而行,却办班、售货牟取暴利

  李洪志贬低常人的利益追求:"金钱、利益,都是常人的东西",修炼人就不同了:"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钱乃身外之物。人人皆知,人人在求。""我们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事实恰恰相反,李洪志借办传功培训班大肆敛财,并高价出售书籍、音像制品等牟利。所谓的法轮功培训班,无非是吹大牛、说谎话,粗略地教点"五套功法",在一般人月工资水平只有几十元的时候,每个学员收费20至60元不等,加之偷税漏税,敛财不菲。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开班纳徒,办班收费,共办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李洪志办班,屡屡为收入分成与操办方闹得不愉快,主要是因为他太贪,一次在结账后居然又索要衣服费。此外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统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出版的各种法轮功图书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直到现在,李洪志仍然在法轮功网站上打售书广告,卖给弟子的"经文",都是天价。了解到这些,你还相信李洪志"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