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  二、贩卖教义,出售物品

 

  教义与邪教物品,既是邪教组织宣传自己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他们敛财的常用的最佳手段。邪教教主在获取了信徒们崇拜后,往往会利用信徒的信任心理,及时推出各种教义及声称有灵的物品,向信徒售卖。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有关部门统计,法轮功组织每年出版并销售的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600多万元人民币;全能神赵维山还借鉴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的办法,向其信徒高价出售"圣水"、"圣物",宣称能"治百病、保平安、上层次"等,从中大肆牟利;日本奥姆真理教创始人麻原彰晃贩卖与自身相关的"灵性"物品,一根胡须,每500毫升洗澡水,每200毫升"甘露水",都明码标价3万日元以上,而一枚像章要200万日元,一个"头法轮"要1000万日元,仅卖"头法轮"就赚了20多亿日元;台湾"显相协会"头目宋七力"神迹"的书《宇宙光明体》价格高达20000元新台币;一盘录象带也要2000元新台币。上述这些数据都属于阶段性的数据统计,通过贩卖教义和相关物品究竟获取了多少钱财,恐怕连这些教主自己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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