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日星期六

"  有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是伴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古今中外治国兴邦离不开法律,这些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可是,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却公然向信徒散布其邪恶的"法律观",说什么"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的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象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在美国讲法》)他本人就是无肆法律,以身试法的典型。如他未经依法申请和经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便成立了所谓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建立法轮功组织,并操纵指挥法轮功组织非法集会,冲击众多媒体。早在1996年光明日报刊文揭批其歪理邪说时,李洪志便下发"经文"《大曝光》说:"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公然煽动弟子们围攻报社。据统计,仅法轮功被取缔以前,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煽动练习者围攻政府及新闻单位就多达300余次,其中300人以上的就达72起。其逃到国外后,又相继策划组织了围攻中南海和煽动法轮功信徒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滋事。据凯风网《加拿大一法轮功成员抢劫被警方击毙》的消息披露,此次被加拿大警方击毙的法轮功信徒瑞陶尔,2002年2月中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额而被捕,遭扣查20小时后,被中国遣返。在被捕时,他还重复大叫"法轮大法好";他还曾接受加拿大《卡尔加里先锋报》(CalgaryHerald)访问,谈及他如何修炼法轮功,并因法轮功而一度成为加国新闻人物。

  由此可见,李洪志"洋弟子"瑞陶尔,及其法轮功组织,在其主子歪理邪说的熏陶下,屡屡无视中外法律的行径,充分反映出法轮功主子李洪志邪恶"法律观"的反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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