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在1962年李洪志父母离婚之后至1992年3月李洪志从泰国二妹李萍家回国之前这一时期,那时的李洪志显得十分无能,自卑、缺乏自信,事事要母亲芦淑珍为其拿主意,生活工作完全依赖母亲。在多次走后门请岳父、请妹夫帮自己调动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几好求母亲芦淑珍出面斡旋。1972年9月,为了李洪志能够调回长春,芦淑珍几次到八一军马场找领导协调,并放下面子亲笔写信求助,更是因积年劳累"一股火咳血很厉害"。1991年5月,李洪志从长春市粮油公司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为了生存,只能随母亲到泰国投靠二妹妹李萍至1992年3月,在泰国约十个月。期间,李洪志好吃懒做,一个39岁的大男人每天就是吃饭、睡觉、练功、看报、逛街。为此,李洪志经常遭到母亲芦淑珍的大声斥责,说李洪志"是个光会说大话的东西"。懒惰、脆弱;处处听命于他人,缺乏自主性和创造性,总是要求别人为他拿主意,对亲近与归属有过分的渴求,这是典型的依赖型人格障碍特征。李洪志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特征。所以说,"出山"之前的李洪志处处依赖母亲,凸显了他依赖型人格障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