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  ——坑"中层"

 

  法轮功在"鼎盛时期",其"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各地设有等级森严的组织。这些站、点的负责人、辅导员既是李氏"邪教企业"的"中层骨干",又是李洪志"出山"之初坑蒙敛财的重点对象。据原山东冠县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张代玲讲,1992年11月,李洪志带着4个徒弟到冠县找到张代玲要求办班。原本双方说好,全部收入李洪志与当地负责具体办班事务的对半分,"谁知,办完班后,李洪志翻了脸,见到钱,眼瞪得圆圆的,直着脖子叫:我要70%,你们得30%!"争执一番后,"办班的人让了步"。"令人意外的是,李洪志到此并不满足。分钱的时候,他的一个徒弟说:'你看,李老师的衣服这么旧,再多给身衣服钱吧。'最后,李洪志比按三七开的比例多要了180元。"(《李洪志办班赚钱传"法"后见钱眼开》新华网,1999年8月4日)原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辅导站第一任辅导员王明光,只是运输公司的一名退休干部,经济并不宽余的他曾拿出近万元资助法轮功……(《王明光:李洪志并不能治病》新华网,2013年9月4日)原河南省开封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王德安说,李洪志让各辅导站"义务付出,松散管理",说穿了让各级辅导站的负责人为他兜售歪理邪说时坑骗钱财;原郑州市人民公园法轮功分站辅导员焦凤云说,"李洪志要我们传功不收费,不赚钱,现在才知道他这样做是为了利用书本和音像制品盘剥我们";原郑州市法轮功辅导总站副站长吴莲英与法轮功决绝后,一次上缴了家中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257件,价值好几千元。她承认这些物品部分是她自己购买的,一部分是准备向新学员推销的。(《河南一批"法轮功"骨干揭发李洪志老底》新华网,2001年8月10日)吴莲英一语道破天机,他们销售的法轮功物品是自费花钱购买的。如果这些物品销售不出或被政府依法查封,受损失的将是他们这些"中层",而幕后的李"老板"不会损夫分毫。如此说,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中层",就是李洪志的冤大头和敛财的工具。"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