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日星期六

"  为了立自己的威风,为了煽动弟子毫顾忌地帮自己摇旗呐喊,李洪志教唆弟子抵制常人社会的法律,他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他还说"法律代表不了神",将法律和"天理"对立起来:"佛怎么看这些问题呀?你政府允许,法律允许,那是人自己允许,天理它不允许呀!"又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他还宣称,"常人法律管常人。我是修炼人,是超常的人,归师父管,归大法管";"常人的法律只能管常人,我们是超常人,是按宇宙大法在行事的,谁也动不了我……"

  同时,为了给弟子壮胆,李洪志特地针对弟子的怕心作文章。1996年"光明日报事件"后,李洪志抛出《大曝光》,责备弟子有怕心:"有人怕,怕什么?……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的怎样一目了然。"责令弟子"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声称"这些修炼者连生死都放的下,还怕以死来威胁吗?"李洪志还说,"怕心也会使人失掉机缘,怕心是人走向神的死关。"

  在李洪志的教唆与责备下,法轮功弟子或视自己为神,失去了对法律的怕心,目无常人社会的法纪,或担心失掉"机缘",铤而走险,于是纷纷走向违法犯罪之路,瑞陶尔便是其中的一个。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