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  邪教教主敛财手段层出不穷

  1999年5月2日他在悉尼接受《 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不向学员要一分钱,也不允许他们这里的负责人存钱。"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万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万元。此外还通过为他人"看病"置放功德箱,出售"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举办法会,售门票、兜售照片、画像和"法轮功"徽章,偷漏税款等赚取了大量钱财,之后他用骗来的钱财在国内置办高级住宅3处,高级轿车3辆,在美国购置豪宅11处。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敛财手段花样翻新,拜师收费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弟子供养每次生日收数十万元,天价培训聊天2小时收10多万,;入干股、分红利,天价御膳糖水2000多元一位;治病敛财一个疗程数十万元,兜售法器一枚印章达5.5万元。

  邪教教主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的非法组织,通过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达到发展控制其成员的目的后,敛财骗财的嘴脸就开始暴露无遗.当骗取第一笔不义之财后,他们的敛财手段就会不断翻新,确保大量钱财源源不断流进进入腰包。李洪志如此,吴泽衡如此,所有邪教教主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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