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

李洪志是"1.23自焚惨案"的真凶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2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润物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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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年前的1月23日,正是新世纪的第一个农历除夕,在那个举国欢庆,万家团圆的美好节日里,河南省开封市7名法轮功痴迷者,却来到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的骇人惨案。

 

  16年过去了,刘思影那惨烈的呼救声,陈果那曾经天使般的面容,还有那滚滚的浓烟、熊熊的大火,一直如梦魇般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到底谁才是"1.23自焚惨案"的真凶?毫无疑问,他就是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自焚惨案的根源

  李洪志说:"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痴迷的弟子为了纯洁地"圆满"而"虹化升天",才会以自焚的形式烧掉自己"肮脏"的肉身。

  李洪志还说:"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份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去了一个壳。""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自焚者正是认为反正"元神不死",只是在另外空间脱一层壳,所以,他们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

  李洪志又说:"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轻飘飘的非常美妙的飘了起来,……那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解脱的潜在的一种兴奋的感觉,没有痛苦的感觉。"既然走向"圆满"的"死亡"不仅无痛苦,还会有美妙的快感,痴迷弟子当然会去"体验"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呢?可是,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蛊惑下,痴迷的大法弟子们却飞蛾扑火般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自焚惨案!李洪志就是幕后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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