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  "亏补赚交"的敛财术

  敛财是门徒会邪教组织重要目标之一,从当初通过"献爱心"、"慈惠钱""慈惠粮"、"慈惠民物"等方式直接向群体索要钱财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推了"亏补赚交"新的钱财模式,以此实现所谓的"以商养教"。
  所谓"亏补赚交",就是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的信徒经商出现亏损情况下,该组织会酌情予以补贴,盈利的按照经营所得以一定数额缴纳"奉献款"。也就是说,门徒会搞一场大的钱财行为,凡是跟随门徒会从事经济活动的,亏本了由门徒会上级予以一定补助,赚了的按照一定比例上缴。

  且看"补亏赚交"的危害有多大?仅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一个,门徒会邪教组织通过"亏补赚交"模式,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敛财数额高达4000多万元。全国这么多县,门徒会究竟敛财多少,其实大家算一算就知道了,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门徒会这种新的敛财模式,更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首先,他通过实体经济活动的方式,掩盖了邪教敛财的本质属性,对广大群众和执法机关有很强的欺骗性。其次,他通过"亏补"的方式,消除了门徒会成员的顾虑,调动了门徒会敛财的积极性,对门徒会成员有较强的欺骗性。在这种欺骗性的背后,谁是真正的受害者?已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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