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

如何引导法轮功人员克服自卑心理

我们在对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过程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法轮功人员,是因产生自卑心理继而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蒙骗开始修炼的,他们之前或因工作干不好、生活不如人、别人瞧不起,或因性格、身体、个人、家庭遭受不幸等等原因,而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产生了自卑心理。所以,在帮教工作中,能否帮助法轮功人员克服其存在的自卑心理,使其认识到消极厌世的危害,重树他们的自信心,是能否引导他们摆脱邪教法轮功的关键所在。

  一、自卑心理的含义及其表现形式

  (一)自卑心理的含义。"自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轻视自己,认为无法赶上别人。自卑心理则是因把自己的能力、品质等评价偏低而形成的消极处事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属于性格上的缺陷。有自卑心理的人常对自己持否定态度,总认为自己事事不如别人,给自己的人生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所以当自卑心理产生以后,他们必然去寻找一种新的精神寄托来填补空虚的心灵。

  (二)法轮功人员自卑心理的表现形式。

  1、性格孤僻。部分法轮功人员由于自卑感严重,深感自己的能力、形貌等不如别人,常常觉得自惭形秽。他们不大愿意和别人交往,不喜欢和别人交流思想和感情,即使自己遇到困难也不向别人求助,因害怕别人看透自己的内心世界,或者暴露自己的真实心态而将自己封闭起来,同外界隔绝。在日常生活中则表现为不合群、沉默寡言,独往独来,有时甚至行为怪癖。这类法轮功人员表面上看很内向,从不与外界发生争执,逆来顺受。如徐州新沂的一名法轮功人员魏霞,就因为自己长的较胖,形象不佳,便感到自卑,平时不愿见人,特别是面对异性她从不敢抬头,不出家门变得十分孤僻,30多岁没谈过一次恋爱,发展到后来除了自己的父母谁也不见,整日闭门练功。

  2、胆小怯懦。具有自卑心理的法轮功人员怯懦怕事,缺乏自信,他们对自己的优势、能力和潜力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信心丧失。我们在帮教工作中试图改变他们的怯懦心理,让他们能重新认识自己,可他们往往事还没做,就断定自己不行,好像只有修炼法轮功才是他们今生唯一正确的选择。原法轮功人员陈传霞,修炼法轮功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追求,但要让其放弃法轮功,她又觉得自己什么事也做不了,在转化还是不转化之间徘徊不定。

  3、意志消沉。有些法轮功人员对自己曾遭受的失败或挫折不能正确对待,从而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或者把一切都归因于社会不公,唉声叹气,情绪低落,精神萎靡不振,干脆什么事情都不做,抱着"法轮大法"不放。如徐州泉山区一名法轮功人员袁玲,其实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开始时做裁缝,因一时生意不好放弃了,后来又和别人一起做生意,结果又一次失败,开始怀疑自己是能力不行,自暴自弃,对生活感到厌倦。当迷恋上法轮功后,不能正确地看待人和事,对帮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产生极大反感,发展到后来在李洪志法轮功的蛊惑下,到处张贴法轮功反动标语,散发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表现为不计后果的"我行我素"。

  4、抑郁寡欢。具有自卑心理的法轮功人员其内心世界及其复杂,精神生活十分压抑。特别是在他们修炼法轮功以后,其自知社会评价降低,但他们还是在信奉法轮功的怪圈里苦苦挣扎,既为自己不如别人而不安、害羞、内疚和忧伤,又企图用修炼法轮功来掩饰保护其可怜的"自尊",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严重时甚至产生头痛、背痛、消化不良或其他严重身心疾病,特别严重的法轮功人员常表现为抑郁、烦闷,不苟言笑,对生活缺乏乐趣,有的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如徐州睢宁原法轮功人员吴迪,因长期产生自卑心理,又在法轮功"圆满"升天的欺骗下,最终放弃生活的念头投河自杀。

  二、自卑心理形成的原因

  著名奥地利心理学家A.阿德勒认为人人都有自卑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同的人,其自卑的形成原因往往不同。它主要受外界环境、个人的生理状况、能力、性格、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及生活经历的影响。对于修炼法轮功人员来说,形成自卑心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环境因素的影响。人们对自己的认识与周围环境对他的态度和评价密切相关,这是心理学家早已证实了的。一是家庭环境的影响。一个家庭的其他成员对某个成员的认识偏见,对其做人、做事的一贯不认同,久而久之会使他感到自己什么都做不好,什么都不如人家,使其和家庭的其他成员不能融合,产生自卑。二是外在环境的影响。同事之间不能和睦相处,工作岗位和别的人比自感低下,长期得不到正确的评价,和社会不能融合等影响,而产生自卑。

  2、期望值得不到满足。有一些法轮功人员,其个性非常强,在未修炼法轮功之前,都有干一番大事业的信心,他们工作努力,敢为人先,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而一旦愿望实现不了,他们往往是反其道而行之,情绪一落千丈,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陷入自卑的漩涡难以自拔,从而寻求另外一种精神寄托,恰好被法轮功利用。

  3、性格的缺陷。在修炼法轮功的人员中,这类人员有一定的比例,集中表现为性格上的缺陷是胆怯懦弱。他们习惯于用消极悲观的眼光看待事物,把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困难看得很重,做事缺乏应有的自信。当看到别人成功时,不是自己也努力去争取,反而盲目地认为自己能力不如别人。这类人往往经不起挫折,在挫折失败面前,表现出悲观无奈,一筹莫展。他们看自己的不足与不利之处多,看自身的长处和优势少,因而遇事退缩胆怯。有的甚至就因为自己相貌不扬或存有某种生理上的缺陷,也会产生自卑,觉得不配与人相争,天生低人一等,干脆放下"名、利、情",不再做"常人"。

  4、个人和家庭经历的不幸。有的法轮功人员因离异、下岗、自身或家庭成员久病不好、家庭关系紧张、生活困难等等,自尊心受到伤害,自卑感得以加强,进而泛化到生活的其他方面,最终导致自卑心理的形成。

  三、自卑心理的疏导原则

  对有自卑心理法轮功人员的疏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对待有自卑心理的法轮功人员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合法权益,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性格表现,不歧视他们,做到以诚相待,关心和爱护他们,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

  二是因人而异的原则。对法轮功人员产生自卑心理的原因要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法轮功人员不同的个性和不同的情况,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三是心理疏导和培养自信相结合的原则。对有自卑心理的法轮功人员不仅要引导他们正确的认识自我,改变对自己的态度,而且还要在工作和他们的日常生活上给予创造各种条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找准他们容易且能够重树自信的突破口,一点一滴地培养他们的进取意识和自信心。

  四、自卑心理的疏导方法

  心理学理论认为,自卑心理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对自己的能力和品质的评价与态度出现了偏差,因此若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首先要从改变他们对自己的认识和态度入手。据此,克服自卑心理可采取以下疏导方法:

  1、教育引导法。要引导法轮功人员多角度看问题,全面辩证地看待和评价自己,找准他们修炼法轮功的原因,帮助他们认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进而和他们一起分析他们自身的长处,树立生活的自信心。要教育他们用理性的态度面对失败和挫折,做到大志不改,不因挫折而放弃追求。要启发法轮功人员找准参照对象,摒弃一切对自己不切实际的期望值,更要抛弃法轮功什么"上层次"、"提高心性"、"圆满"的鬼话,学会自我满足,体味"知足者常乐"的真谛。当今社会已大大增加了各种发展的机遇,要引导他们善于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自身的"资源",去大胆尝试,敢于拼搏。鼓励他们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星大星小皆发光",从而让他们彻底抛弃修炼法轮功。

  2、表扬鼓励法。作为帮教人员要运用表扬与肯定的方法树立法轮功人员的自信心。对他们在以往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积极表现、正确做法和细微的进步,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给予及时、恰当的评价和承认,从而使其受到鼓舞,增强自信心。在批评其错误时,要适当肯定其积极因素,做到批评中有鼓励,还可以先肯定再否定,消除对立情绪,引导他们重新扬起自信的风帆。运用表扬鼓励法,要讲究策略与技巧,把握好时机、场合和分寸。

  3、目标鼓励法。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失意,往往会促使他想方设法在其他方面有超常的发挥,以维系其心理平衡,保护其自尊心。法轮功人员修炼法轮功就是如此。我们要善于引导他们在放弃法轮功的同时,根据他们各自的长处,找准他们容易成功的突破口,帮助他们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和行动计划,并给予积极的心理暗示,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使其获得某种成功,尝试成功的喜悦,找回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从而从根本上和法轮功邪教决裂。

  4、心理减压法。有的法轮功人员产生自卑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偶然(如意外的失败和挫折)。修炼法轮功也只是一时兴起,并非很痴迷。他们在内心深处对法轮功也心存疑虑,但要他们一下子放弃却又很难做到,再加上他们长期受法轮功"业力回报"、"末世说"等恐吓,使他们害怕放弃以后情况会更糟,所以帮教人员必须帮助他们解除心理压力,让他们首先从自卑的情绪中摆脱出来,再进一步揭露法轮功欺世骗人的谎言,找回他们失去的自信,重树生活的勇气。

  5、环境感染法。疏导法轮功人员的自卑心理,还必须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营造一个充满温馨和友情的氛围。如果是在学习班进行帮教,我们帮教人员要和学员打成一片,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能认为我是教员说什么都是真理,你是学员我说什么你都得听,在生活上也搞三六九等。而是要营造一种平等和谐的帮教氛围,让法轮功人员消除害怕进班的顾虑。如果是在家庭帮教,要充分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感受,争取法轮功家庭成员的配合,还要不给帮教对象产生更多的心理压力,尽量减少对帮教对象和其家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像走亲戚、会朋友一样,让法轮功人员和家庭的其他成员接纳帮教人员。在教育方法上要不戴有色眼镜看人。做到思想上不嫌弃、感情上沟通、态度上耐心,工作生活上帮助。尽可能地让法轮功人员接受自己,从而进一步疏导他们克服其自卑心理,达到转化的目的。

  克服法轮功人员的自卑心理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对自卑心理的疏导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疏导方法也不只是以上五种。在实际工作中,应依据每个疏导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手段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切实有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