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法律是处理邪教问题最坚强的武器,根据俄罗斯"生活网"的报道,执法人员指出"在这次的突击检查中,我们依据俄联邦'行政处罚法典'第20.3条关于'宣传及公开展示纳粹标识或符号'之规定,对活动的组织者处以行政处罚"。同时,法轮功人员的集会活动还违背了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18.条第8款之'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违反俄联邦入境法及俄联邦停留法'被处以行政处罚,整个过程可谓有法可依。如果说这两个法律依据对处理邪教的针对性还不够具体的话,那么俄罗斯一些联邦共和国的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则明确得多。2015年12月,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杜马会议通过了"关于传教活动的法律文件",建立了对传教者、包括来自国外的传教士的监督机制。俄罗斯国家层面的立法也在迅速推进;2015年12月,俄国家杜马就提出了要对邪教进行法律定义,用以禁止全国范围内异教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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