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费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但受到法轮功的影响,有些儿童没能进学校。有些虽在校园,思想观念却被其误导,乃至扭曲。
  安徽蚌埠一对80后夫妻沉迷法轮功,并教唆3个未成年子女习练。两个女儿在上小学,最小的儿子在上幼儿园,年仅5岁。这对夫妻不准孩子参加少先队、不让他们戴红领巾,孩子慢慢开始封闭自己,不再和其他同学交流。所幸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父母迷途知返,孩子也过上了正常的校园生活。

  李洪志说,6岁以下的小孩子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上的"法轮"是转的。一些教徒为了让孩子"开天目",让孩子看法轮功教义,参加法轮功活动,使孩子的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身心健康受到很大影响。原"法轮功"武汉市汉阳站站长兰莉君揭露, 李洪志说儿童学习'法轮功'可看见书上的法轮转动,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说起来,李洪志连自己女儿的学习权利也曾剥夺过。李美歌跟着他在泰国的近一年时间,就没上过学。李美歌当时的小姑父孙森伦认为她应该到学校接受正规的教育,但是李洪志就是不肯,他认为上不上学并不重要,现代常人的这些知识都是从错误的基础上发展来的,这样上学就是误导孩子。看来他不但坑人,还坑自己的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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