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 "生命权是人类的最高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本源,是所有人权的基础。"但在法轮功内,生命权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特别是孩子,他们的生命甚至被自己父母一手夺去。

  1999年12月16日晚,辽宁省的6岁儿童徐澈被痴迷法轮功的妈妈佟岩以"圆满升天"的名义,杀死在床上。

  2001年1月23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刘思影,在痴迷法轮功的妈妈带领下,和其他5名法轮功人员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全身大面积烧伤,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死亡,年仅12岁。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伊春市人戴楠,被练习法轮功"走火入魔"的妈妈关淑云当着40余名功友的面活活掐死。

  ……

  像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可怜的孩子还来不及长大,就被以"爱"的名义残忍杀死,最大的罪魁祸首就是李洪志及其写下的一篇篇"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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