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  弟子受罚,"神仙"管,也许是弟子"业力"太大;盟友受到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也无动于衷,也许是不愿意管"常人"的事,然而,"神仙"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该不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奈何吧?然而,事实无法掩饰。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后来据李洪志本人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回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至此,所谓的"主佛"不受人间法律的管制,还有人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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